過去三年中,熊祖模的人生轉了兩次急彎,一次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刑11年,一次因檢方撤回起訴重獲自由。6月20日,拿到《遵義市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時,這位曾經擔任貴州省遵義市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縣委副書記的48歲男人很平靜地對檢察官說了一句:“我感動,但是一點都不激動。”(11月14日《中國青年報》)
  我們先不論這位縣委副書記的工作能力怎麼樣,就目前他所處的尷尬處境來說,也確實讓他激動不起來,一個縣級領導幹部,被關了三年後放出來,可以說,他的政治前途已經很難再看到“光明”,就是再安排工作,也很難再回到縣委副書記那個領導崗位了吧?檢方雖然撤回了起訴,讓他重新獲得了自由,但因為這件事給他帶來的影響卻是他一輩子都無法消除的。造成此次事件的幕後推手是誰?為什麼要整齣這麼一齣案件?又都有哪些人經手了這個案子?這些都需要相關部門去一一核實。
  或許當時經手的人有很多,或者當時由於個別領導幹部的強力干涉而出現了這起錯案,但都不妨礙對該事件的定性,那就是錯了就是錯了,現在問題已經出來了,當初經手的人很多都應該還在工作崗位上,那麼該查處的就要查處,該判刑的就要判刑,不能因為涉及的人多而讓那些經手之人就那麼一句工作失誤而輕鬆過關。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立了依法治國的重大決定,也實行了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這無疑對以後的案件審理起到了一定的制約作用,使辦案人員不敢再掉以輕心和不敢再徇私枉法,這為共建法治國家與和諧社會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對於之前已經出現的冤假錯案如何處理?總不能將錯就錯不聞不問吧?所以從現在開始進行錯案責任倒查刻不容緩,不但不能讓受害人再次遭受心理傷害,更要還受害人一個公道,使公平正義之風吹向每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冤無故的恨,一個縣級領導幹部,被冤枉入獄三年,這其中肯定存在著一些不為人知的利益關係在裡面,不管曾經的利益人還在不在崗位,建議都要進行一次追究。利用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本身就是犯罪行為,就應該受到懲處,既然伸出了手,也要有被捉的心理準備,這與貪污受賄一樣,或者比貪污受賄的危害更大。
  這個案件再一次警示我們的司法系統,要公正司法、公正執法,不能因為一些權力的介入而違背原則、違背立場。在國家大力進行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下,每一個地方司法機構都要對以往的歷史案件進行一次摸底排查,不排除有冤假錯案存在的可能,也只有將每一個案件都徹查清楚,使每一個蒙受不白之冤的人都感受到司法公正帶來的光明,才能使依法治國深入民心,才能讓公平正義深入人心。
  文/圖八木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官員冤案撤回起訴後請別忘了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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